| 办事指南 年满18周岁,并且经过了正规的驾驶学校培训的,就有资格到车管所申领驾驶证。 一、初次申领驾驶证的程序 (一)要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6张、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表到车管所驾驶人大厅驾驶受理岗申报。 (二)申报后,本人要在每周一至周五参加科目一的理论考试。 (三)理论考试通过后,到驾驶人大厅驾驶员档案管理岗打印下一科目电子桩考的准考证,参加科目二、三考试。 (四)科目二、三考试通过后两个月,就可领到驾驶证。 二、不同车型驾照的考试程序 (一)科目一的理论考试由考生通过计算机闭卷答题,共有100道题,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。 1.报考C1、C2、C3、C4、D、E、F、M、N、P准驾车型的,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10日后预约科目二的考试。 2.报考A3、B2准驾车型的,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科目二的考试。 3.科目二使用计算机自动监控考试系统考试,出现下列情形的为不合格:不按规定路线行驶;碰擦桩杆;车身出线;移库不入;在不准许停车的行驶过程中停车两次;发动机熄火;驾驶两轮车考试时单脚或双脚触地。 4.报考C1、C2准驾车型的,有科目二考试过关、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30日后预约科目三的考试。 5.报考C3、C4、D、E、F、M、N、P准驾车型的,在科目二考试过关、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科目三的考试。 6.报考B2准驾车型的,在科目二考试过关、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40日后预约科目三考试。 7.报考A3准驾车型的,在科目二考试过关、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60日后预约科目三考试。 (二)科目三的考试包括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和实际道路驾驶考试。 (三)每个科目考试一次,可以当场补考一次。补考仍不合格的,本科目考试终止。申请人可重新申请考试,但科目二、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20天后预约考试。各科目考试结果当场公布,并出示成绩单。 (摘自《大河报》2006-10-25 C05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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